尊敬的纳税人:
辽宁聚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<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(试行)>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)的有关要求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注税中心办理行政登记,现予以公告。 名 称:辽宁聚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黄久生
办公地址: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22-5号楼3单元202。
办公电话:0429-3010586
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注税中心
2018年3月30日